中水水质要满足以下条件:
1.满足卫生要求。其指标主要有大肠菌群数、细菌总数、余氯量、悬浮物、COD、BOD5、磷化物等。
2.满足人们感观要求,即无不快的感觉。其衡量指标主要有浊度、色度、臭味等。
3.满足设备构造方面的要求,即水质不易引起设备、管道的严重腐蚀和结垢。 其衡量指标有pH值、硬度、蒸发残渣、溶解性物质等。
我国对中水研究越来越深入,为保证中水作为生活杂用水的安全可靠和合理利用,于一九八九年正式颁布了《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》(CJ25·1一89)。
Classification system
该系统中水水源取自本系统内杂用水和杂排水。该排水经集流处理后供建筑内冲洗便器、清洗车、绿化等。其处理设施根据条件可设于本建筑内或临近外部。
城市排水体系不健全的地区,其水处理设施达不到处理标准,通过中水回用可以减轻污水对当地河流再污染。该系统中水水源取自该建筑韧的排水净化池(如沉淀池、化粪池、除油池等),该池内的水为总的生活污水。该系统处理设施根据条件可设于室内或室外。
该系统的中水水源取自建筑小区内各建筑物所产生的杂排水。这种系统可用于建筑住宅小区、学校以及机关团体大院。其处理设施放置小区内。
该系统特点是小区域具有污水处理设施,区域中水水源可取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水或利用工业废水,将这些水运至区域中水处理站,经进一步处理后供建筑内冲洗便器、绿化等用途。
Reuse standard
为统一城市污水再生后回用做生活杂用水的水质,以便做到既利用污水资源,又能切实保证生活杂用水的安全和适用,制订了中水回用标准。
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、城市绿化、洗车、扫除等生活杂用水,也适用于有同样水质要求的其他用途的水。
本标准由城市规划、设计和生活杂用水供水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。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。
GB/T18920-2002 | ||||||
项目 | 冲厕 | 道路清扫、消防 | 城市绿化 | 车辆冲洗 | 建筑施工 | |
PH | 6.0~9.0 | |||||
色/度≤ | 30 | |||||
嗅 | 无不快感 | |||||
浊度/NTU≤ | 5 | 10 | 10 | 5 | 20 | |
溶解性总固体(mg/L)≤ | 1500 | 1500 | 1000 | 1000 | ||
五日生化需氧量(BOD5)/(mg/L)≤ | 10 | 10 | 20 | 10 | 15 | |
氨氮(mg/L)≤ | 10 | 10 | 20 | 10 | 20 | |
阴离子表面活性剂(mg/L)≤ | 1 | 1 | 1 | 0.5 | 1 | |
铁(mg/L)≤ | 0.3 | - | - | 0.3 | - | |
锰(mg/L)≤ | 0.1 | - | - | 0.1 | - | |
溶解氧(mg/L)≤ | 1 | |||||
总余氯(mg/L) | 接触30min后≥1.0,管网末端≥0.2 | |||||
总大肠杆菌(个/L)≤ | 3 |
Design basis